关于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质质函[2014]41号(节选)
一、检查范围
(一)每个省抽查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抽查6个在建工程,其中,市区抽查4个工程,下辖县(市)抽查2个工程。
(二)检查对象为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包括1—2个公共建筑工程、不少于3个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
(三)施工质量安全受检工程形象进度应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主体结构出地面但未封顶)。
二、检查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中所列检查内容。
三、检查组的组成
检查组每组12人,包括组长1人,勘察专家1人,设计专家2人,施工质量专家3人,安全专家3人。
关于迎接国家住建部开展全国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大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建通〔2014〕79号
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图审机构:
国家住建部计划于7月10日对我市建设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大检查,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工程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主。
二、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开展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情况等。
(二)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模板支架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
(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勘察设计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工程参建各方要高度重视,依据此次检查内容,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自查,对检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认真做好迎接国家住建部对我市开展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大检查。
银川市建设局
2014年7月2日